[热点聚焦]碳中和:碳交易,如何助力碳中和?

2021-06-08




■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咨询事业部  乔天昱


·前言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明确要求。

我国能源结构一直是富煤少气贫油,消费结构以高碳为主,化石能源占80%以上。每年平均碳排放量超过100亿吨。目前国内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艰巨任务尚未完全实现。


·碳中和背景

碳,是指二氧化碳。人类在社会生活生产中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对生存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如若放任不管,将加速未来环境的恶化。这些温室气体主要以二氧化碳为主,于是以碳排放命名。 碳排放的治理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202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录入碳达峰与碳中和。这些词究竟代表什么呢?

碳达峰

我国承诺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在达到峰值后便不再增长,并实现逐步下降趋势。

碳中和

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建造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减排、或植物造树造林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零排放”。

对于这两个概念我们容易误解为首先进行碳达峰,碳达峰实现后进行碳中和。其实不然,碳中和在前期就需要做好工作布局与统筹规划,为碳达峰实现后的工作打好扎实的基础。

碳交易举例说明

甲工厂每年耗电5亿度,折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8万吨(意为火电厂生产5亿度电排放48万吨二氧化碳)。乙工厂每年耗电3亿度电,折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9万吨。假设当地政府对这两个企业当年的碳排放配额为25万吨,则甲、乙两工厂均面临碳排放超标的问题,甲工厂超排23万吨(48-25=23),乙工厂超排4万吨(29-25=4)。

若乙工厂通过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植树造林等手段获得二氧化碳的核证减排量(CCER)10万吨,则可以抵消自身超排的4万吨二氧化碳,剩余的6万吨核证减排量可通过碳交易市场出售获利。对于甲工厂来,假设其没有任何的节能减排以及新建可再生能源计划,甲工厂需要在碳交易市场购买23万吨碳排放权配额来满足当年的履约需求。

丙工厂不超标,并且自发建设了可再生能源以及植树造林项目,产生了50万吨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于是丙工厂就可以将这50万吨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在碳交易市场卖给有需求的企业,如甲工厂。

如此,市场上的所有企业的碳排放将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未来随着可再生能源与植树造林的发展,这些工厂排放的二氧化碳逐渐被抵消中和,这就是碳中和的实现过程。(目前全国各地对于碳排放的政策均有不同,此例子只是为了便于理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有关政府部门)。

6.9.1

随着我国近些年在碳排放治理中的不断实践与探索,一些关于碳排放的政策与具体规定陆续出台,涉及到企业自身节能减排的指导性具体化政策也在逐步讨论与完善。


·碳排放权交易所及投资标的

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所共有7家,分别是: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重庆碳排放权交易所。

6.9.3

如表可见,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所的主要交易标的为各地区纳入碳排放配额名单企业的碳排放额,以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其中CCER的交易是全国性的,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尚有地域性限制。


·碳交易市场情况

经过各大碳交易所的持续努力,我国碳市场从探索阶段进入稳固阶段。据统计,自2013年至今我国碳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活跃量。

6.9.5

如图可知,目前国内碳市场中,广东碳交所的累计成交量与累计成交额最大,成交量达到7755万吨,成交额近16亿元。其次是湖北、深圳、北京、上海。天津与重庆的成交量与成交额目前相对较小。


·结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近年我国高能耗生产企业积极思考碳减排等方面的问题,部分化工企业在今年陆续着手准备碳减排等工作。由此可见,国内市场对于节能减排已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并具有前瞻性眼光。

近年,国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部分可再生能源龙头企业已步入国际水平行列,加上国家政策的助力,未来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将助力我国碳中和百年大计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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