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洞察】新《种子法》3月1日起施行,转基因大门打开,四大看点解读如下:

2022-03-04




■ 作者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咨询事业部  张晓晗

背景简述

伴随我国种业的不断发展,《种子法》在 2004 年、2013 年两次修正和 2015 年修订后,2022 年迎来第四次修改,这次修改首次设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专章。

2022 年注定是种子行业大变革的年份。新《种子法》即将于 3 月 1 日开始实施,新《种子法》聚焦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在育种者、生产经营者、使用者之间建立平衡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原始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等四项规章的修改也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 18 次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施行。新《种子法》和四项规章的修改实施正式宣告我国步入玉米大豆转基因产业化元年。


 新《种子法》重点聚焦以下四方面:


01

保护原始育种创新

引入“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此次新修订的《种子法》借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91 文本,引入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新《种子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实质性派生品种是指由原始品种实质性派生,或由该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派生出来的品种,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性状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引入,既表达了国家保护原始育种创新,遏制“剽窃育种”的决心,也为植物新品种的后续改良和推广应用建立了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


新《种子法》规定,对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授权,但是其应用必须征得原始品种权人即该地方品种权利拥有者的许可。因此,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将对从源头上解决我国种业品种遗传基础窄、种子同质化严重问题,激励原始育种创新,保障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02

权利界定清晰

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除了权利界定清晰外,加大保护力度是此次《种子法》修改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新《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了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所需的储存。


在具体实施中,如果遇到品种权人主张权利,种子使用者可以通过合法来源抗辩,比如提供与上家的购买合同。最终将侵权责任追溯到生产侵权种子的主体,这样可以形成品种权人与种子使用者之间的联动机制,有利于提高法律实施效率。


为了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新《种子法》加大了侵权赔偿力度,将惩罚性赔偿数额倍数的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由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03

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种源自主可控

为进一步鼓励育种创新,此次新《种子法》在第九条增加了 新内容:“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


种质资源是带有遗传密码的物质载体,对培育新品种有着重要价值。根据 2021 年初数据,我国粮食种子自主选育的品种种植面积占 95% 以上,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猪牛羊等畜禽和部分特色水产种源立足国内有保障,现在畜禽、水产的核心种源自给率分别达到 75% 和 85%。但同时,农业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特别是在育种的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方面,我国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种业创新存在主体企业竞争力不强,小、散、低、重等问题。


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继 1962 年出台《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后,时隔 60 年,中央再次对种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


04

明确支持生物育种技术研究

转基因玉米和大豆大门已打开

本着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原则,我国一直在稳妥有序的推进转基因等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2021 年 11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四项规章修改决定的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较为全面,涉及转基因品种的命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安全管理等环节,标志着转基因产业化应用的制度迈出了一大步。同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资料要求、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推动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和登记管理的规范化。


2021 年 12 月,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明确对玉米和大豆两大作物转化体的真实性做了要求,明确了转基因耐除草剂、抗虫性等目标性状有效性的具体标准,明确了回交转育品种与受体品种增产幅度、DNA 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等,细化了指标,更有利于品种审定操作。同月,农业农村部公示拟批准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 10 个植物品种,其中有 3 个玉米品种,分别为 ND207、浙大瑞丰 8、DBN3601T,玉米转基因品种安全证书发放速度加快。



化信观点


打击侵权、鼓励创新。作为“农业芯片”,种子事关“中国饭碗”。与 2015 年修订的种子法相比,新《种子法》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同时,在新《种子法》中,种子知识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且进一步加大了对假、劣种子的处罚力度。这不仅可以真正有效地激励种业原始创新,也有利于活跃种业科技国际合作,引进国外最新的优良品种。


行业分化将明显加剧。目前,全球商业化应用转基因作物的国家和地区达 71 个。据了解,当前转基因产品已从单一的抗虫、耐除草剂向复合性状拓展,新型转基因作物兼抗多种害虫、耐受多种除草剂,部分还具有抗旱、品质改良、高产高效等性状。我国转基因放开后,预计对转基因性状获得生物安全证书、专利基因储备较多、转育技术成熟的生物技术公司、布局较早的玉米种子公司形成实质利好,5 年内玉米转基因品种有望超 75%。这些公司销量增加,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利润水平提高,形成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促进行业优势企业更强。


带动相关除草剂的销量提升。国际上,抗除草剂性状+除草剂的搭配是最常见的销售模式。目前转基因抗除草剂品种所抗除草剂多半为草甘膦和草铵膦。转基因产业化应用后,一定会对这两种农药销量起到促进作用。